典型案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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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先生來電反饋,其車輛于2021年2月5日在高速路上行駛中被濺起的飛石砸損了前風擋玻璃,車身無其他損失,其車輛于2020年12月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,本次事故如何賠付?
案例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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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19日00:00車險綜合改革正式實行,進一步擴大了車險保障服務范圍,部分附加險納入示范條款主險范疇。本案中被保險機動車于車險綜合改革后2020年12月投保機動車損失保險,根據(jù)《中國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機動車商業(yè)保險示范條款(2020版)》機動車損失保險 保險責任 第六條“保險期間內(nèi),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?cè)耍ㄒ韵潞喎Q“駕駛?cè)恕保┰谑褂帽槐kU機動車過程中,因自然災害、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,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,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?!钡囊?guī)定,被保險機動車11月發(fā)生玻璃單獨破碎事故屬于《中國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機動車商業(yè)保險示范條款(2020版)》機動車損失保險賠償范圍,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消費提示:
車險綜合改革后,將玻璃單獨破碎險、自燃損失險、發(fā)動機涉水損失險、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、不計免賠率險五個附加險并入車損險范疇,保險公司對于保險事故的賠償按照消費者投保的保單確定。原2014版商業(yè)車險綜合示范條款中,玻璃單獨破碎險是機動車損失保險的附加險條款,車輛發(fā)生僅玻璃單獨破碎的事故,則在附加的玻璃單獨破碎險內(nèi)賠付,若未投保該項附加則不屬于2014版商業(yè)車險綜合示范條款的保障賠償范圍。
2020年9月19日00:00車險綜合改革實行后,消費者購買2020版商業(yè)車險示范條款的,對于事故車輛僅發(fā)生玻璃單獨破碎的事故屬于《中國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機動車商業(yè)保險示范條款(2020版)》機動車損失保險賠償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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